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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10t/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2015年9月30日前执行1GB13271-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,10t/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2016年6月30日前执行GB13271-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制。
关于执行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 “对于新建锅炉,必须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中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限值要求。
这个地方的锅炉排放标准如下: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应不超过80毫克/立方米,二氧化氮排放量应不超过150毫克/立方米。锅炉废气中烟尘排放量应不超过20毫克/立方米,废气中含碳污染物排放量应不超过50毫克/立方米。锅炉废气中氨气排放量应不超过20毫克/立方米。
式中:S指的是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,单位为毫克/立方米。例如燃料中含硫量(S)为200毫克/立方米,则S=200。你给的天然气含硫量未知,所以这个你自己算吧。
1、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燃煤和燃油每立方米不得高于30毫克,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燃煤和燃油不高于200毫克。
2、环保部于2015年发布的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对于天然气锅炉的排放标准如下:氮氧化物排放限制:新安装的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为30mg/m以下;已经安装的锅炉排放限制为80mg/m以下。
3、gb13271-2014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、二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制。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、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/h及以下蒸汽锅炉、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;各种容量的层燃炉、抛煤机炉。
4、新建锅炉指本标准(BG13271-2014)实施之日起,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审批的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。
1、油雾检测标准包括: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油烟和油雾经滤筒吸附后,用四氯乙烯超声萃取,萃取液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。
2、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,设计、建设、维护永久性采样口、***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。对锅炉排放废气的***样,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,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,有废气处理设施的,应在该设施后监测。
3、烟囱排烟的原理是:从底部到顶部具有通畅的流通空间的建筑物、构筑物(如水塔)中,空气(包括烟气)靠密度差的作用,沿着通道很快进行扩散或排出建筑物的现象,即为烟囱效应。也就是说烟气一定要从下往上排,尤其是热烟气 本身就有上浮的性质,你目前的烟囱出口往下 当然排放不畅。
4、一)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,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应实施自动监测的项目。 (二)按照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、自行监测技术指南、排放标准及生态环境部、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政策要求应实施自动监测的项目。
5、法律分析:根据国家标准,测定环境空气、无组织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醇的变色酸分光光度法。当定容体积为5 mL时,方法检出限为45 μg,测定下限为80 μg。
1、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,防治大气污染,国家环保总局制定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标准自1月1日起实施。全文如下: 1 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。
2、GB 13271-2014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,以及烟气黑度的限制。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、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/h及以下蒸汽锅炉、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,以及各种容量的层燃炉、抛煤机炉。
3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、石油焦、生物质燃料、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,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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